归纳法

归纳法 (或数学归纳法) 是指如下原理: 如果一种关于自然数的性质

成立;

如果对 成立, 就对 成立,

那么它就对所有自然数成立.

归纳法是 Peano 公理的一部分, 用于刻画自然数集的性质. 在建立于集合论之上的数学中, 归纳法并非公理, 而是一个基本结论.

1叙述与证明

定理 1.1 (归纳法). 是关于自然数 命题. 假设

成立.

对任何 , 有 蕴涵 .

那么对任何 , 有 成立.

以上叙述并不落在一阶逻辑之内, 因为它描述了 “对任意命题” 满足的性质. 为解决这一问题, 可使用分出公理, 通过 的子集来刻画命题 . 这样一来, 归纳法的叙述就可完全在一阶逻辑之内完成:

定理 1.2 (归纳法, 重新叙述).自然数集的子集. 假设

.

对任何 , 有 蕴涵 .

那么 .

证明. 首先明确, 这里自然数通过集合论来定义 (参见自然数一文): 称集合 归纳集, 若 , 且对任何 , 有 , 而 定义为所有归纳集之公共部分.

由假设, 是归纳集, 从而 . 又由假设, , 从而 .

2变种

归纳构造

超限归纳法

Noether 归纳法

术语翻译

归纳法英文 induction德文 Induktion (f)法文 récurrence (f), induction (f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