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. 钻石原则与不可言说
定义 4.1.0.1 (钻石原则, 原始版本). 对不可数正则基数 的定驻子集 , 我们称满足以下条件的序列 为一个 序列:
1. | 对每个 , ; |
2. | 对每个 , 集合 是定驻集. 换言之, 任给闭无界集 , 任何 的子集 都有一个前段 被某个属于 的 预先猜到 (即 ). |
钻石原则 即宣称此序列存在. 我们简记 为 .
定理 4.1.0.2. 只要 对某个 成立, 就有 .
推论 4.1.0.3. 几乎总是 不可证的 (因为 Easton 教过我们怎么操纵连续统函数). 特别地, 这定理说明 .
定理 4.1.0.4 (Jensen). 中任何定驻集 均有 序列.
证明. 鉴于我们拥有 , 递归地对每个 定义一对 如下:
1. | , ; | ||||
2. | 对极限序数 , 令 是满足下述条件的 下最小的集:
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集合, 就直接令 . |
我们证明这样构造的 是一个 序列, 进而对任何定驻集 都有 是一个 序列 (这是因为俩定驻集的交仍然定驻).
评注. 相同的论证可以说明 .
定理 4.1.0.5. 如果 可测, 那么 成立.
证明. 我们顺势引入一个比可测更弱的要求.
定义 4.1.0.6. 不可数正则基数 上的子集族 在满足以下要求时称作一个正规一致部分滤子:
1. | 中有穷个元素的交集的基数总等于 (一致); |
2. | 中 个元素的对角交总在 中定驻 (正规). |
如果不可数正则基数 让每个基数不超过 的子集族 都被一个正规一致部分滤子 测度 (换言之, 任给 总有 或 之一成立), 则称 具备正规滤性质.
定理 4.1.0.7 (Di Prisco,Zwicker). 下列陈述称作 不可言说, 且与 具备正规滤性质在 是不可数正则基数时等价: 任给序列 , 当 时总有 使 定驻.
证明. 建立两个引理.
引理 4.1.0.8 (Holy,Schlicht). 不可数正则基数 上的基数为 的一致部分滤子 正规, 当且仅当它的某个枚举的对角交在 中定驻.
引理 4.1.0.9 (Di Prisco,Zwicker). 不可数正则基数 不可言说, 当且仅当任给其 个子集 , 存在 使得每个 都或是 或是 , 且 定驻.
证明. 如果 不可言说, 给定其 个子集 , 我们对每个 令 , 对 使用 的不可言说性得到 满足 定驻. 我们对 令 , 对 令 , 然后就能注意到 有子集 而定驻.
1. | , ; | ||||
2. | 对极限序数 , 令 是满足下述条件的随便一对集:
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集合, 就直接令 . |
我们还是来证明 是 序列. 如若不然, 则有 和闭无界集 让 . 另一方面, 我们对 和 分别使用 不可言说的条件, 将得到集合 使得 和 均定驻, 于是其交集 亦定驻 (这是因为 均为 子集, 从而可以典范地编码为一个对应的 子集, 对这个编码后的东西用不可言说的条件), 进而它与 的极限点集 (注意这仍是个闭无界集) 的交集作为 的子集在 中无界, 进而这个集在 中无界. 随便从里面选俩元素 ,
1. | 如果 不满足 , 这意味着任何 和闭无界集 都让某个 见证 , 特别地取 和 , 这个 就见证 , 矛盾. |
2. | 如果 满足 , 在 中无界和 闭共同说明 , 于是 . 但 , 这就矛盾了. |
评注. Kunen 其实证明的是精微基数 处 总正确, 精微 (subtle) 被定义为: 任给序列 , 当 对每个 成立时, 对任意 上的闭无界集 , 总能找到其中两元素 使得 .
定理 4.1.0.10 (Jensen,Kunen). 不可言说基数在 中仍不可言说.
定理 4.1.0.11. 对奇异基数 总是错的.
证明. 反设 对, 我们将得到序列 见证对每个 子集 有集 定驻. 注意 而 , 我们至少能取出 个两两不同的基数为 的 子集, 不妨取为 . 鉴于 , 我们可以取 的序型为 的一个闭无界集 .
我们断言: 集族 两两不同, 这里 是通过假设取到的定驻集 . 这是因为, 如果 , 那么把定义展开我们就得到得到 , 这进而 , 但前者是定驻集与闭无界集的交, 是 中无界的, 所以后者也是 中无界的, 记之为 , 则 .